• 索 引 號:QZ08101-0100-2022-00105
    • 備注/文號:惠政〔2022〕10號
    • 發布機構: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2-09-16
    惠安縣人民政府關于李炯輝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    時間:2022-09-17 10:40

    惠政〔2022〕10

     

    惠安縣人民政府關于李炯輝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 

        

        

    各鎮人民政府,縣政府各部門,各工業園區管委會: 

      經研究決定: 

      李炯輝同志任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; 

      楊開煒同志任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(試用期1年); 

      王偉達同志任惠安縣金融服務中心主任,免去其惠安技術學校校長職務; 

      王連川同志任惠安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學(保留正科級待遇)(執行中學高級教師專技五級工資); 

      陳旭宏同志任惠安縣自然資源綜合執法大隊(中國海監惠安縣大隊)大隊長(試用期1年); 

      鄭少龍同志任惠安縣鄉村振興局局長,免去其惠安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; 

      洪玲同志任惠安縣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主任(試用期1年); 

      洪洋漾同志任惠安縣直屬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總工程師,免去其惠安縣直屬水庫管理處總工程師職務; 

      孫惠明同志任惠安縣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(試用期1年); 

      郭昌市同志任惠安縣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惠安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副局長職務; 

      陳霖同志任惠安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(試用期1年); 

      陳思泓同志任惠安縣臺灣農民創業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; 

      陳棟芬同志任惠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科科長(試用期1年); 

      陳宗滔同志任惠安縣外走馬埭海堤運行中心主任,免去其惠安縣外走馬埭海堤管理處主任職務; 

      張溪安同志任惠安縣外走馬埭海堤運行中心副主任; 

      免去劉伯勇同志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 

      免去何陽平同志惠安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。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  

    惠安縣人民政府    

    2022年9月16日   

     

     

    抄送:市政府,市政府辦公室、市公務員局,縣委、縣人大、縣政協、縣紀委、縣人民武裝部,縣委各部門、辦、局、黨校,縣人大辦、政協辦,縣法院、縣檢察院,縣總工會、團縣委、縣婦聯。 

     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9月16日印發      

       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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